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我司在收到《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莆田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通知》后,根据《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委托福建闽晋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及报告编制。现将我司2022年度地下水和土壤自行监测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附件: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报告
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9日